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 根據《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 90號)、《關于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 J 104號)、《關于東莞市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東人社函[2020] 55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及提升我司勞動力技能水平,根據本公司等級認定工作實施方案,公司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中心評價工作委員會審定以下372名人員技能等級認定結果,現予以公示(詳見附表)。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